“……”
一个山谷就要走上两三天,几个山谷,不还是许多天吗?
“走吧。”南烨朝一个方向走去:“先去找驿站,送我们到宣城。”
为今之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,总不能他们真的用两条腿走回去。
官道上就比山谷里好走的多了,大道平坦宽阔,只是两边景色有些乏味,仿佛一直都走不到头一样。
偶尔身后会有经过的马车或是马匹,路过他们时都好奇的看上两眼,却没有停留,而两人也没有要搭顺风车的意思。
他们身上的衣衫经过几日在深谷中的磋磨,已经看不出来原先的样子了,再加上磨损,受伤,以及被裳华时不时撕下一块,两人看起来就宛如乞丐一般狼狈。
当然裳华不是因为这个不搭顺风车,而是因为两人身上的伤,她一瘸一拐的还好,可以说是摔的,但南烨那个箭伤,又在肩头,稍微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倘若他们倒霉,恰巧搭了一个对南烨图谋不轨的人的马车,就得不偿失了。
好在运气没有那么的差,两人在官道上走了一个时辰,天色暗下来时,终于在路边看到了一个不大的客栈,而在客栈不远处,就是驿站。
裳华恨不得现在立即就冲到驿站,雇一辆马车直接赶往京城。
但无奈的是,两人已经走了快一天一夜了,身心俱疲不说,现在上了马车,一路颠簸很有可能会吃不消。
最最重要的一点,是驿站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马车了,要想坐马车只能明日赶早,不然只能骑着马回去。
无论是南烨的箭伤,还是她的腿伤,都不足以骑上两天两夜的马赶回去。
两人只好在客栈前停下,打算在此休息一晚,明日一早再去驿站。
这客栈不大,只有两层,约莫十几个房间,大堂摆了十来张普通的木桌,两个伙计在堂中忙碌,一旁台子后站了个账房,看模样也是这客栈的老板。
“客人快请进。”
眼角余光瞄见门口一看,就有伙计头也不抬的喊道,声音响亮又热情,可等看到进来的两个人是什么模样时,脸色都变了一变。
裳华记得在话本子中,这个时候伙计就要上来赶人了,她手放在刀柄上,准备随时出鞘。
反正她身上没有银子,要是不让她住,她今天就做一回土匪霸王。
不过事情并不跟她想的一样,那伙计只是面色变了变,走上来也并未赶人,只问道:“两位客人,想要住店还是吃饭?两位……身上有钱吗?”
“阿澜!”
那正在打着算盘的掌柜呵斥了一声走过来:“来着皆是客,这说的是什么话。”
那伙计低了下头,掌柜的便走过来,面上带着笑容,他身材微胖,看上去十分憨厚和蔼:“两位别跟他计较,他没眼力见,不识贵人,两位快里面请。”
裳华这却有些意外,多看了掌柜的一眼。
但仔细想想,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。
这官道上的客栈,里面来往的皆是走南闯北,各色各样的人,见得多了,眼光便也刁钻了,她同南烨虽然形容狼狈,但长相皆不差,尤其南烨带着骨子里的尊贵,即便真的穿身乞丐的衣裳,也没人觉得他真的是路边乞讨的叫花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