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亲爱的莫,为了报答你上次的邀请,今天我请你吃饭,ok?”菲尔莎似乎彻底放心来,开心的说道。
莫问脸色一绿,想起上次菲尔莎点的三分熟牛扒,那叫一个血腥,而后者却吃得津津有味,也是在那次,莫问现了菲尔莎和平常人的不同,可是现在确信菲尔莎就是西方的血族,心里反而舒服了很多,毕竟传闻血族连人血都能喝,吃点生牛肉也不算太恶心,是不?
本来想拒绝的莫问,突然对西方的血族来了好奇心,不由点头笑道:“那我就却之不恭了。”
见莫问答应,菲尔莎心中才确信莫问当时并没有认出自己,顿时神清气爽。
“那要不要带上沈?”菲尔莎问道。
菲尔莎口中的沈,自然就是沈涵霜,外国人通常都是把名字放前面,姓在后面,菲尔莎显然不太了解,一直把众人的姓当做名字,比如莫代表莫问,杨代表杨平直...
“不用了,”莫问摆摆手,“她这几天请假了。”
沈涵霜请假的原因很复杂,简单来说,就是和莫问那夜之后,下身经常出现血丝,沈涵雪听闻后大雷霆,怒骂莫问不体贴老婆和肚子里的孩子,但莫问为沈涵霜检查之后,并没有什么毛病,只是有些虚火旺盛,可能是因为前段时间在安吉山有些劳累,虽然如此,但沈涵霜有孕在身,家人自然不放心,就先接回家休养几天。
“哦,是吗,那太可惜了,”菲尔莎失望的扭头,“亲爱的杨,中午一起去吃饭怎么样?”
后者沉默,一双眼睛压根没有离开过手里的书本,菲尔莎甚至怀疑,杨平直手里的书,是不是真的如莫问所说,是一本小黄书,除了那个还有什么能如此引人着迷呢?
“杨,地震了。”菲尔莎古灵精怪的喊道。
杨平直茫然的抬了下眼:“怎么了?”
菲尔莎郁闷的摸了摸脑袋:“亲爱的杨,一起去吃饭吗?”
杨平直乐呵呵的一笑:“不了,今天我儿子回来,我家那口子让我一定要回去,你看都十二点了,要不是你提醒我,我差点忘记了。”
杨平直小心的将词典塞进怀里,好像要告诉所有人他怀里揣了宝贝一般,和菲尔莎还有莫问匆匆聊了几句,就贼兮兮的出门而去。
无奈之下,莫问只能和菲尔莎两人一起去吃饭,依然是那家餐厅,离京城大学不远,而且一楼是大餐厅,消费也算比较低廉,深得学生的青睐,二楼以上才是包间,为前来大出血的客人准备。
“菲尔莎老师,我最近对你们外国的文化真的很好奇,你说都是吃一样的饭长大,差别怎么这么大呢。”
在一楼随意找了个座位,莫问便如机关枪一般唠叨起来。
最让莫问好奇的是长相问题,东方普遍的黑头黑眼睛,但是西方却五颜六色,肤色还好说点,撑死也就是白加黑,头瞳孔的颜色却是乱七八糟,红黄白绿青蓝紫无不涵盖。
“亲爱的莫,你真是博学,不过说实话,这些我真的不懂,这属于地理人文和遗传学的范畴。”菲尔莎点完餐,才不好意思的说道。
“呃,也是,”莫问点了点头,“对了,你们那信奉什么神?我听杨老师说好像叫什么叶和花,还有椰酥饼什么的,你们神的名字太老土了,你看我们这的神,玉皇大帝,太上老君,还有斗战胜佛什么的,听着就霸气。”
菲尔莎不经意间皱了皱眉头,随即笑道:“莫,你对我们西方的神学也感兴趣吗,其实他们的名字并不是老土,而是用你们华夏文音译过来,就是去了原有的意义,西方普遍的信奉耶和华,也就是他们口中的上帝,而耶稣是人之子,也有说是上帝之子,他是一个教派的创始人。”